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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

2018年4月19日  广州知名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zygydgzsh.com/

  公司股东的出资和这种出资投入形成的公司资本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股东出资时转移所有权的法律行为,由出资形成的公司资本属于公司本身所有,股东和公司分别为独立民事主体,公司资产既不是某一股东个人财产,也不是全体股东共有财产,而是公司的财产。

  股东在将其财产投资于公司之后,就不在对这些财产享有任何直接的支配权,而只能作为股东享有股权。股权并不意ζ着股东可以单独或者共同对某一特定公司财产拥有排他权利,公司财产的直接支配权只能由公司自身享有。股东在公司的股权收入,如分红派息等收益,可以作为执行标的。


文章来源:广州知名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吴益辉[广州]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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