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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253条-第254条
2017年9月6日
广州知名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zygydgzsh.com/
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五十四条 【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标准的规定(试行)》三(六)
文章来源:
广州知名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
吴益辉
[广州]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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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zygydgzsh.com/news/view.asp?id=89211782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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