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名刑事诉讼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抢票神器被指黄牛 网络黄牛存在哪些问题

2017年4月14日  广州知名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zygydgzsh.com/

一、抢票神器被指黄牛

过年是各类车票销售的高峰期,许多人抢不到票只能依靠各大网站的抢票软件。但是平常可以免费使用的软件,面对过年高峰,也纷纷出台了各种抢票“套餐”,为了保证抢到当天的车票,用户需要向软件公司支付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的费用。

有些人指出,支付超过火车票价格的高额费用,可不就是在买黄牛票嘛。一时间,抢票神器是不是网络黄牛引起人们的热议。

二、网络黄牛存在哪些风险

(一)信息泄露风险

由于目前我国购买火车票均需要实名制,所以对于抢票软件而言,也将会同样获取用户的相关信息。因此在抢票之前用户需要如实填写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如果使用的抢票软件获取方式不正规或者被木马植入后,自己的信息是亲手泄露出去的。

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发布微博称:12306用户要尽快修改密码,避免已经订到的火车票被恶意退票。另外如果有其他重要账号使用了和12306相同的注册邮箱和密码,也应尽快修改密码,以免遭遇盗号风险。同时就有网友反馈自己买上了回家的火车票,在第二天查看的时候却显示已经退票了,买了其他地方的火车票,怀疑就是因为信息泄露后账号遭到黄牛盗用进行刷票了。

(二)涉嫌倒卖火车票犯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1999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9月14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处倒卖车票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第二条 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三)涉嫌诈骗

有些抢票软件的确能够定到火车票,但有些网站则根本就是为了骗钱,并没有订票功能,其目的就是为了诈骗。因此,用户在选择软件是一定要注意,不要选没有听说过的小网站,下载抢票软件时也要注意从正规的软件商城下载,以防病毒和假冒网站诈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