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刑事诉讼律师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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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的适用对象

添加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来源: 扬州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zygydgzsh.com/
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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